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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检察院“检察官寄语”释法解理

A-A+2017年4月25日08:32南阳日报评论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赵黎 通讯员 刘潮杰 王克)“孩子,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做错了事,就必须承担后果。只有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的财富才值得我们珍惜……”日前,因犯盗窃罪走上审判席的在校生小明(化名),在庭审结束时,收到淅川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薛雪送给的检察官寄语。

  去年初,淅川县检察院为落实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践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推行检察官寄语制度,即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及成年在校生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审查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家长谈话等方式,了解每个涉罪未成年人、在校生不同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心理状况、犯罪动机等,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提出期望和建议,以检察官寄语的方式教育疏导每一个涉罪青少年。

  “我们家长说话总是说不到点子上去,不耐烦时还会打骂孩子,结果是越打越骂孩子越逆反。检察官说的这些话,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还能学到法律知识,孩子就很信服。”小明的母亲这样说。至目前,该院已寄送检察官寄语22份,让迷途中的孩子能看到检察官给他们讲的“法理情”。(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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