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4日,在一片春意盎然之中,在新野法院出现了温馨的一幕,申请执行人某材料公司与被执行人某能源科技公司负责人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高兴地说到:“多亏了法官给我们双方做工作,我们既了结了官司,又实现了企业间的共赢,实在太感谢了!”
原来申请执行人某材料公司与被执行人某能源科技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公司没有按时履行支付申请人某材料公司货款109万元,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赵杰在拿到案件后,在详细查阅案情的基础上,了解到申请执行人某材料公司因为被执行人的拖欠货款行为,厂里的几十个农民工工资没办法得到全部支付,引起了农民工的强烈不满。与此同时被执行人某能源科技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被要求提供担保时,发现公司的三处房产在案件审理中已被法院查封,无法获得贷款。
在得知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赵杰经过多次深入细致的讲法析理,被执行公司表示愿意想办法先把申请人的货款支付了,然后由法院解除对被执行公司房产的查封,以便能够提供担保及时获得贷款。最终,被执行公司拿出了全部货款,法院也解除了对被执行公司房产查封,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新野法院在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一直强调“执行也要有温度”的理念,特别是对那些因经济困难暂时还不上债务的企业或者个人,只要主观上有履行义务的想法,客观上没有拒执行为的,要求加大协调力度,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实现案件执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杜明 张延波 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