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报业传媒集团 全媒体记者 李金玺 通讯员杜海燕
为赚钱,使用化名,以结婚为幌子骗取彩礼钱,再伺机逃走。昨天,记者从淅川县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淅川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年初,近60岁的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石某介绍与韦某认识,后以结婚为名和韦某同居,在骗取韦某信任后,同年春节,李某以没钱过年为由骗取韦某3000元,同年6月,李某以其儿子在西峡出事故需要赔偿为由骗取韦某2500元。从2016年1月至9月,李某用同样手段骗取多人钱财。④2
来源:南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