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重则刑罚;轻则扣分、罚款;轻微则教育后放行,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个法律规定和浅显道理不难明白。但却有一部分人对交通违法的处理或漠然置之,或想法设法规避处理。5月4日,内乡法院与该县公安机关强强联手,在走上街头,为群众普法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同时,对拒不履行交通违法处理义务者予以强制执行。据悉,这在我市尚属先例。
内乡法院执行法官与该县交警大队,通过散发《致全县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的一封信》、集中车辆露天宣传、悬挂横幅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通过简单易懂的话,使群众更清晰的知道,拒不履行罚款缴纳义务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宣传活动历时3个小时结束后,执行法官立即奔赴拒不履行交通违法被罚款处理义务的宋某家中。虽然宋某外出不在家,但执行法官向其母亲讲明了此来的意图,宋某母亲立即给儿子打电话。宋某得知事情严重性,立即让母亲替他把罚款交上,一起涉及交通违法的案件当场被执结。闻讯的其他5名交通违法被罚款但没履行义务者,纷纷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要求主动履行义务。
周围群众也议论纷纷:“机动车罚款逾期未处理,也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不就和那些不还钱的老赖一样,真丢人!”此举当给那些抱着侥幸心理,规避交通违法被罚款处理而不履行义务者一警示!(杜明 屈熙尧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