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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法院:当事人喜领执行款

A-A+2017年5月8日15:16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图为西峡法院当事人喜领执行款

  “我等了三年,终于拿到了这65万,真是谢谢法院的法官和执行局的同志们了!”5月5日,年近六旬的罗某拿到执行款后如是说。罗某在2013年购买了一套由南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开发的房屋,并且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是对方并没有如期交房。随后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先后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支持罗某退房诉求,并要求该公司退还罗某房款65万元。判决生效后,该房地产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法律所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执行干警多次到该公司与其负责人进行沟通,通过耐心明理释法和批评教育,最终使该公司认识到拒执后果的严重性,主动履行了义务,罗某顺利拿到执行款,成功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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