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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之际新野法院青年法官巡回审判、普法进校园

A-A+2017年5月8日15:41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5月4日上午,雨后的空气格外清爽。新野县前高庙乡初级中学的宿舍楼前人头攒动,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人民法院的青年法官正在该校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公开审判。该校师生及部分学生家长、前高庙乡辖区的小学校长、群众800多人在巡回审判现场观看了庭审过程。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了庭审。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赵某某深有感触地说:“说实话,我对家庭并不留恋,我现在已经长大成人,在监狱里要认真改造,学法、守法,我要对我自己以后的人生负责,我真向往狱外的自由生活!”赵某某的一席话,引来场下一片唏嘘声。

  此次新野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公开巡回审理的是被告赵某某盗窃一案。该案的被告赵某某在两岁时,父母离异,与母亲失去联系,父亲忙于生计把他托付于亲戚,亲情的缺失,使他结交了一些自以为关心他的“朋友”。结果是和这些所谓的“朋友”一起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2014年8月23日因犯盗窃罪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2016年9月22日因犯盗窃、抢劫罪被南召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7000元。2013年11月7日凌晨,被告人赵某某伙同徐某某(已判刑)、马某(另案处理)等人窜至淅川县某院内,盗走肖某某等人五辆不同型号的摩托车,经鉴定价值27885元。被新野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7000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庭审中,审判人员熟练驾驭庭审, 在场人员专注旁听,被每一个精彩的庭审细节深深吸引,一次庄重威严的庭审变成了“以案说法”的普法公开课。

  巡回审判结束后,新野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又结合案情对学生们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向学生们发放了普法布袋书。最后又在该乡党委书记高清林的主持下与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县委宣传部、共青团新野县委的领导、学生家长代表、前高庙乡辖区的小学校长进行了座谈。指出本案被告赵某某就是由于家庭教育缺失,加之交友不慎才导致以身试法,失去人身自由。近年来,留守儿童的不断增多、家庭监管不到位,使一些未成年青少年走上了犯罪道路。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要广泛关注和思考,齐抓共管,打造三位一体的格局。今后,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和完善教育、管理职责,这种巡回审判的形式审理案件,起到了审理案件与校园法制教育相结合,学生们零距离旁听庭审,比单纯的说教更易让学生接受的作用,以后要继续多举办这样的活动,同时家长要与学校携起手来,关心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培养出建设祖国的合格人才。(杜明 赵会平  鲁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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