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愿意接受法院的处罚,我们也想与对方和解,履行义务。”5月8日,被执行人庞某家属带着16万元现金对办案法官如是说。
2015年,马某与庞某因民事纠纷引发诉讼,经西峡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庞某支付马某17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庞某迟迟不履行义务,马某向西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查明庞某具有履行能力。但是除了执行干警第一次联系到庞某,庞某支付了1万元以后,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找到他,庞某还擅自将执行干警贴在其家门口的公告和传票撕掉,故意逃避执行。“九十日执行攻坚”活动开展以后,执行局干警利用凌晨突击,将庞某堵在被窝。当执行干警传唤其到法院履行义务时,庞某竟先后拎起煤气罐和椅子向干警砸去,并用污言秽语辱骂执行干警态度极为恶劣,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5月5日,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面对即将到来的牢狱之灾,庞某主动向办案人员承认了错误,并积极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虽然庞某履行了义务,但其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暴力抗法,擅自撕毁法院公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其仍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为有效攻克“执行难”,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西峡法院运用“拒执罪”加大对老赖的惩治力度。据悉,今年以来,该院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31案32人。(杜明 范小婵 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