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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中院庞景玉院长深入西峡法院调研人民陪审员工作

A-A+2017年5月10日15:42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左)在旁听庭审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左)在旁听庭审
庞景玉院长与法官代表和陪审员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庞景玉院长与法官代表和陪审员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庞景玉院长一行到西峡法庭进行观摩指导庞景玉院长一行到西峡法庭进行观摩指导

  5月9日上午,西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启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大陪审合议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西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松林,西峡县人民法院院长赵曙君以及三十余名前来观摩的人民陪审员等全程旁听了庭审。

  案卷显示,杜某、郝某、林某三人于2011年4月、5月先后两次在西峡县城区实施抢劫犯罪,抓获归案后,杜某、林某胜对抢劫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郝某东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围绕关键事实和证据展开调查,人民陪审员也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询问。合议时,四位陪审员依次阐述自己对案件事实认定上的看法,并对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意见。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郝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但是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杜某、郝某、林某三人共谋采取暴力手段共同劫取被害人财物的事实。经合议庭合议,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4000元。郝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20000元。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处罚金3000元。

  庭审结束后,庞景玉院长与参与案件审理的全体法官、人民陪审员等进行调研座谈,四名人民陪审员逐一汇报了陪审工作情况,并就西峡法院开展的人民陪审员试点工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会的人民陪审员认为,让人民陪审员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体现了人民法院以公开促公正的决心,同时也丰富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激发了社会责任感,今后一定会争取更多参与法院案件的审理,全力支持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庞院长认真听取了人民陪审员们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看法,并对人民陪审员的表现和西峡县法院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认为:人民陪审员当天的表现很专业、很认真、很用心,很有陪审员的范儿。他指出:西峡县法院要根据案件情况,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悉乡土民情的特点,挑选适合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要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西峡县法院要通过试点工作不断积累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据了解,2015年4月,西峡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确定为全国50家、全省5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该院大胆创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去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试点中期报告时,对西峡法院在选任过程中重阅历不重学历的尝试给予充分肯定。(杜明 白丞博 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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