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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法院:审判见证执行 执行助力审判

A-A+2017年5月19日09:08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王法官,借钱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一定想办法还钱,现在执行这么厉害,谁也不愿意被逮走。”在5月17日送达判决书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被告李某说出了他对判决结果的态度。

  该案在2016年立案后,一直面临着找不到被告的困局。2017年春节后刚上班王健法官和我终于找到了全部被告,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并告知其要注意诉讼风险,强调了现在执行的力度很大。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等人偿还桐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17万元及利息。在送达判决书时,出现了刚才的那一幕。

  这种态度的转变令我惊讶,又欣慰。记得2014年刚到桐柏法院时,也送达过一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判决书,当时被告拒不签字,并扬言:“我一没杀人,二没放火,不还钱咋着,你们还能逮我不成?”面对强词夺理的当事人,当时我们不便也不想费口舌多说什么,但心情诸多同仁应深有体会。然后只能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

  在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对比这两次送达的经历。同样是金融借款合同,审理过程中被告都对原告的诉求没有异议,但送达判决书时却是截然相反的结果。难道是因为之前那个当事人“不好说话”,今天这个当事人“好说话”?显然不是。“现在执行这么厉害,谁也不愿意被逮走”,李某的这句话或许才是答案。

  突然意识到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个大背景下,某种程度上每天呼啸的警笛不光是警醒了被执行人,同样给案件当事人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课,或者说给所有人上了法治课。执行力度上去了,不仅对执行工作有现实意义,对审判工作同样有深远影响。这次“送达”经历不正是眼下正如火如荼的“执行攻坚战”所带来的效果么?(杜明 雷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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