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是全省深山区县、全省库区移民重点县、国家级贫困县。按照中央精准识别的要求,目前已初步确认的贫困户达14000多户,含38000多人,他们分散在全县14个乡镇89个重点贫困村和多个一般村。这些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多种多样,概括起来大致分为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学致贫、因丧失劳动力致贫、因天灾人祸致贫,也有一些因早年经商亏赔、无力还债致贫。其中部分因种种原因成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
家住乔端镇某村的王某一户,在前年的全县贫困户识别中被确认为扶贫对象。王某身患高血压、心脏病,几乎丧失劳动能力,其妻徐某脑溢血后遗症,其子之一先天智障。三年前王某的亲戚贷款3万元,忽悠二人为之提供担保,之后亲戚携款外出下落不明。贷款到期后,银行起诉王某夫妇,后进入强制执行,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针对这个特殊的家庭,特殊的状况,干警执行时带上债权人银行的工作人员,让债权人亲历执行过程。在债权人了解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后,组织债权人与王某夫妇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在王某夫妇三年脱贫期内暂缓执行,银行撤回执行申请。王某脱贫后逐年清偿,利息停止计算,加罚利息全免。
银行表示,通过跟随执行干警行动,确信王某夫妇暂无能力履行,撤回执行申请,暂缓该案执行,也是该行助推南召扶贫工作的一项举措。
面对无力还债的扶贫对象,南召法院执行局的基本做法是:一、做好尽职调查,确属贫困户、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采取罚款措施,一般不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二、尽量促成申请人与贫困户达成较长期限的还款协议,帮助贫困户度过难关,集中精力实现脱贫。三、尽可能做通申请人的工作,对贫困户豁免利息、滞纳金、罚息等。四、对涉及贫困户的执行案件,尽可能动员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或同意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给贫困户群体留下喘气的空间,确保他们“两不愁、三保障”,走出贫困户的阴影。五、对贫困户的移民搬迁保障房、政府安置廉租房以及必须的生产、生活用品,不采取查封、扣押、处分措施。对贫困户保障性的医疗、养老、政府兜底扶贫资金不予冻结和扣划。
确保2020年之前消灭贫困人口,这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让每位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和人文关怀,也是党中央的号召。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如何发挥司法功能,助推扶贫攻坚大计,是全体执行干警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债权人认可的情况下,给贫困人群留下基本的生存空间和恢复元气的时间,是执行机构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
南召法院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及做法,是面对“精准扶贫”攻坚和解决“执行难”攻坚冲突时,切实的、长远的、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的、特事特办的尝试。(杜明 杨奇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