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哪也不去,就在这解决……”跑不动的温某瘫坐在地上,赖着不肯起来。2017年5月20日,当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温某所开砖厂附近时,看到警车,温某撒腿就跑,执行法官便在后面紧追了二里多地,最终成功对温某实施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温某早年做粮食生意发了财,后在邓州市某镇土谷山的东山角建一砖厂。杨某向温某的砖厂提供煤和煤矸石,货款累计413500元,杨某多次追要,温某分文未付。后法院经审理,判处温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杨某货款4135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由于市场行情不好,温某欠下了不少外债,讨债的人很多,温某的警觉性特别高,加上温某居住的砖厂位置偏远且视野比较开阔,执行法官多次到温某的砖厂拘留温某均未成功。
2016年临近春节,邓州法院执行人员到达温某家中,数名债务人也在温某家中要帐,温某谎称到屋里取东西翻窗骑摩托车成功逃脱。2017年5月20日,在“夏季雷霆”执行专项活动中,邓州法院执行法官清晨出发,早早到达温某砖厂附近,远远看家温某正在门口打电话,温某见警车靠近,便沿着门口麦田小路往西开始跑,执行法官从车上跳下来一边喊温某停下来,一边开始追赶,追了二里多地终于由于被执行人温某体力不支,瘫坐地上。执行法官将温某戴上手铐,宣布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杜明 文鹏 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