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措施,切实提升“三率”,即“执限内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四率,即“案件终本率、执行行为撤改率、执行申诉率、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率”,切实将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抓好网络司法拍卖。始终坚持网拍优先原则,因特殊原因确需现场拍卖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上级法院批准,最大限度地提高财产处置的效率。
二是强化信用惩戒。对符合纳入失信名单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人,要及时纳入,做到应纳则纳,准确纳入,符合纳入条件的,纳入率应达90%以上。同时要加强联合信用惩戒,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是强化强制措施的适用。严格按照执行工作“一性两化”的基本思路,用足用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地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四是依法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彰显执行权威。
五是要强化执行联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互享,方便查物找人,提高执行兑现率。(杜明 张延波 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