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与徐某是老同学关系,2015年2月,徐某因生意需要向谢某借款并写下欠条。因资金链断裂,徐某没有按时偿还借款,谢某多次讨要无果后,无奈之下将徐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后徐某也没有及时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徐某名下的存款、房产等信息进行查询,发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干警多次联系徐某,徐某拒不报告财产,交涉无果之下,干警依法对徐某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期满后,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徐某与谢某签订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欠款。本以为案件可以如期顺利执行完毕,但是没想到徐某再次失信,并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执行干警再一次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第二次拘留期满后,徐某表示重新签订还款合约,谢某考虑到与他的同学关系,选择了相信对方。但是其后,徐某仍然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再次对徐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
经过第三次司法拘留后,“老赖”徐某仍拒绝还清欠款,并仗着同窗情谊,一再要求谢某退让。期间,徐某将房产等财产过户到其亲属名下。鉴于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谢某向西峡法院提起刑事自诉。5月23日,法院立案后决定对徐某进行逮捕。此时徐某家属认识到拒执罪的严重性,主动拿现金到执行局履行义务,法院遂依法解除了对徐某的拘留,案件得以顺利完结。(杜明 王萨娜 丁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