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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法院说法:16岁起疯狂作案 23岁已“四进宫”

A-A+2017年5月31日16:06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赵某是“留守儿童”,从小被不幸的婚姻抛弃,寄养在别人家,后因生活贫困放弃学业,流浪社会,因没有得到及时的家庭关爱和矫正,从16岁开始,在七年时间里,伙同他人多次做案被四次审判,刑期累计达到十三年七个月!

  案情是这样的:2013年11月7日凌晨,赵某伙同他人窜至淅川县新建路计划生育指导站院内,疯狂作案,共盗走五辆摩托车。案发后,其中一辆踏板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追回,现已发还被害人。另查明,被告人赵某2016年9月22日因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新野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赵某在刑罚执行期间,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所犯本案的盗窃罪没有判决,依法应当对本案之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少部分赃物被追回,此情节在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九年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零九个月。   

  法官提醒,现在许多父母外出打工,将孩子留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他们与父母的交流只是通过通讯工具,他们最大的问题就是感觉孤独。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多尽一份心,多负一份责,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爱,做到外出务工、家庭教育两不误,使孩子们能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健康快乐的成长!(杜明 王香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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