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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对大气攻坚工作落实不力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的决定

A-A+2016年11月16日07:52南阳日报评论

  10月份,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督查组对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夜督查,发现重点管控区域内卧龙区卧龙岗街道、宛城区汉冶街道沿街餐饮饭店无油烟治理设施、使用燃煤整治进度缓慢;高新区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大量露天堆场无覆盖或覆盖不到位现象突出。

  经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以上工作落实不力、任务推进缓慢、突出问题久督不改的责任人卧龙岗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天同、汉冶街道办事处主任韩冬、新店乡乡长周军、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主任辛天桂分别实施责任追究。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对上述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务于2016年11月20日前上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正处于决战、决胜的关键期,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工作部署,尽职履责、主动作为、狠抓落实,以更高标准、更大干劲、更强合力,共同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来源:南阳日报)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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