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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城乡规划之办证篇 明确商品房“五证”办理程序

A-A+2016年12月12日08:11南阳日报评论

  明确商品房“五证”办理程序 建设规范有序房地产市场

  编者按

  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必须具备“五证”。

  商品房五证办理序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局核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报送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原件);

  3.建设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授权书及联系方式(原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备原件);

  5.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件、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备原件);

  6.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扩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合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复印件)(备原件);

  7.1/500或1/1000数字化地形图、界址点图及光盘;

  8.如需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备原件);

  9.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10.地震主管部门文件(原件);

  11.公示情况反馈单(复印件)。

  办理时限:

  法定:20日 承诺:10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申请对象:为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报送材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局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建筑工程、市政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报送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原件);

  3.建设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授权书及联系方式(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设计条件附件、附图(复印件)(备原件);

  5.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复印件)(备原件);

  6.建设工程人防许可证(副本)(原件);

  7.公示情况反馈单;

  8.土地使用权证件(复印件)(备原件);

  9.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10.地震主管部门审批文件(原件);

  11.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文件(复印件);

  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复印件)(备原件);

  13.公示情况反馈单;

  14.施工图规划审查意见书(原件);

  1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备原件)。

  办理时限:

  法定:20日 承诺:10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办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申办对象:建设单位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现场勘验——大厅首席代表审核——领导审批——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证明:需拆迁的拆迁进度手续;

  4.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包括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6.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7.资金证明(或保函);

  8.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新型墙体材料基金;

  9.以上材料齐全,出具现场踏勘通知书。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房管局,证书由市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核发单位:《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房管局核发。

  所需材料名称:

  1.申请项目批文;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土地使用权证;4.征地红线图;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施工计划书;9.建筑总平面图;10.商品房预售项目统一标识;11.预售款监管协议;12.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确认证明。

  办理程序:

  一般情况下,“五证”的取得顺序是:

  开发商先立项报备,取得批准文件;首先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个取得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第三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最后取得的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拥有此证的房屋,就是可以合法买卖的商品房。其中前四证齐全,工程投资达到总体投资30%以后,开发商可向住建局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申办预售许可后,方可进行预售。

  城乡规划局项目办理指南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报送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表(原件);

  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相关单位批准文件(复印件)(原件);

  4.建设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授权书及联系方式(原件);

  5.已有选址意向的提供1/500或1/1000数字化地形图、界址点图及光盘;

  6.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

  7.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扩大用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备原件);

  8.地震主管部门文件(原件);

  9.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办理时限:

  法定:20日 承诺:10日

  二、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报送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原件);

  3.建设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授权书及联系方式(原件);

  4.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件、附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备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6.1/500或1/1000数字化地形图、界址点图及光盘。

  办理时限:

  法定:20日 承诺:10日

  三、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建筑工程、市政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报送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盖章)(原件);

  3.建设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授权书及联系方式(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设计条件附件、附图(复印件)(备原件);

  5.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及附图(复印件)(备原件);

  6.建筑施工图一套及电子版(蓝图原件);

  7.土地使用权证件(复印件)(备原件);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复印件)(备原件);

  9.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办理时限:

  法定:20日 承诺:10日

  四、规划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报送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2.建设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委托授权书及联系方式(原件);

  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备原件);

  6.《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

  7.1/500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图及电子版(原件);

  8.土地使用权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原件);

  9.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10.监察支队跟踪监督报告(原件);

  11.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备原件);

  12.地震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备原件);

  1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凭证(复印件)(备原件);

  14.建设工程人防许可证(复印件)(备原件)。

  办理时限:

  法定:20日 承诺:10日(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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