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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反保险欺诈中心”正式启动运行

A-A+2017年5月3日08:25南阳日报评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与您的生活越来越近,那么遇到保险欺诈怎么办?怎样识别和举报保险欺诈案件?怎样防范您的合法保险利益被不法分子利用?随着近日“南阳市反保险欺诈中心”的挂牌运行和反保险欺诈工作在我市的正式启动,这些问题将得到根本性解决。

  记者获悉,2017年3月14日市公安局、南阳保监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成立南阳市反保险欺诈中心的通知》,标志着由市金融办牵头,市公安局、南阳保监分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组成的“南阳市反保险欺诈中心”正式启动运行。“南阳市反保险欺诈中心”以打击保险欺诈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宗旨,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的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沟通联络制度、线索移送和报案制度、案情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将反保险欺诈工作逐步推向深入,通过部门协作和执法联动,确保将反保险欺诈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记者从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伴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和保险诈骗案件频发,甚至形成专门进行保险欺诈的犯罪团伙和非法产业。这不仅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还严重侵害了众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为此,中国保监会、公安部于2009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2013年河南保监局、河南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实施方案,并分别进行部署;河南保监局、南阳保监分局于近期启动了“安宁2017”反保险欺诈专项行动,指导保险行业深入开展反欺诈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在市委、市政府对南阳保险业的关心和支持下,2015年7月,《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印发,将成立“南阳市反保险欺诈中心”,启动我市反保险欺诈工作。

  2016年10月,由市金融办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南阳保监分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7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成立了反保险欺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我市“反保险欺诈中心”建设。会议明确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司马恒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公安局、南阳保监分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各指定一名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的成员,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保险欺诈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反保险欺诈中心办公室设在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军安担任办公室主任,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具体负责运作,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各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系人负责配合,确保将反保险欺诈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市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据了解,我市反保险欺诈工作将结合南阳保险市场实际情况开展,重点打击以下保险诈骗行为:

  (一)保险金诈骗行为。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

  (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行为。包括:非法设立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设立虚假的保险机构网站或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利用微博、微信、短信开展业务;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销售境外保险公司保单等行为。

  (三)保险合同诈骗行为。包括: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保单;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或变造保险公司单证或印章等材料欺骗消费者;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等行为。

  (四)《刑法》、《保险法》规定的其他保险欺诈行为。

  据悉,由政府牵头,以市公安局、南阳保监分局为依托,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南阳市反保险欺诈中心”,为保险欺诈案件的线索搜集、调查取证、立案侦破、司法判决等各个环节提供了可靠的执法保障,强化了执法力度,为坚决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维护保险行业秩序,提升保险业服务南阳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本报记者)

  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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