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品 实习生 张睦宜 通讯员 孔峰)“真没有想到,虽然远隔千里,南阳市的工商部门却能这么快地为我追回损失,真是太感谢了。”7月29日,市工商局专业分局接到了来自广东省佛山市刘先生的电话,他在电话里对该局网监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7月15日,市工商局专业分局网监大队收到了一封由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转来的投诉信。投诉者是广东省佛山市的刘先生,他在南阳市一家公司在天猫网站开设的网店里购买了一个USB灯,收货后发现是“三无产品”,于是他向天猫网站所在地的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商家退货并赔偿损失。随后,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此事移送至我市工商部门处理。
网监大队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按照网店实名登记地址、投诉者提供的地址及快递物流货运单查等信息,找到了被投诉的商家地址。由于投诉者系广东省佛山市人,不能赶到现场,网监大队的工作人员便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该店赔偿刘先生商品货款、误工费、资料费等各类费用共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