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宛城区黄台岗镇唐营村内有一养猪场,经营者直接将粪便污物堆放在村里道路上,臭气熏天。
经查,该村养殖户养殖生猪15头,其中母猪1头,育肥猪14头,属于畜禽养殖户。该养殖户未建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养殖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就直接排向自家东边的水沟里。宛城区畜牧局工作人员现场对该养殖户进行了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教育,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养殖户禁止向外直接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水污物,同时责令该养殖户建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对河道里的污水污物进行清理。(本报记者 王琰)(来源: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