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李葭 通讯员 贾耀河)3月28日,醉酒男子王某推走路边停放的电动车,被巡逻民警抓个正着。目前,王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
当日凌晨3时许,梅溪派出所民警张小坤、陈武巡逻至滨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某网吧附近时,发现一男子推着一辆枣红色踏板式电动车,行迹十分可疑,便对该男子进行现场盘问。该男子支支吾吾,不能出示电动车钥匙。当民警询问其随身钥匙的出处时,该男子称是其暂住地的钥匙,民警随即赶到该男子的暂住地。
在该男子暂住地门口,民警发现另外一辆蓝色电动车。该男子称这辆电动车也是他的,但仍然不能出示电动车钥匙。最终,在民警的追问下,该男子承认了其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
王某今年59岁,桐柏县人,平时在附近务工。王某称,当天他喝了点酒出门,行至滨河路时,看到一辆蓝色的小踏板电动车没有上锁,也没人看管,便把车推到了他的暂住处。随后,他再次准备前往务工点,途经滨河路和工业路交叉口某网咖附近时,又看到了一辆无人看管的枣红色踏板式电动车,便准备将这辆电动车也推回去。
经民警调查,王某无犯罪前科。王某称,他每天都要喝七八两白酒。当天早上出门时他喝醉了,觉得那辆电动车停路上碍事,就顺手推回家了。王某觉得,他盗窃电动车纯属喝醉后无事生非,但法律并不会对醉汉法外开恩。目前,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来源:南都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