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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城区缓解停车难 需要你我理解支持

A-A+2017年5月4日08:15南阳 晚报评论

工作人员正在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工作人员正在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
临时停车点的收费公示牌临时停车点的收费公示牌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 全媒体记者 马新峰

  从去年11月开始,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我市从卧龙区先行开始,对城区道路临时停车位进行规范有偿管理,身着“停管”字样的工作人员引导驾驶员们将车辆有序停放在道牙上的停车位内。

  如今,近半年过去了,规范临时停车位工作在宛城区、高新区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有序推进。临时停车管理工作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很多市民反映,一些路段现在由于有人管理,停车方便了,虽然缴纳了合理的停车费,但总比在路上到处转,找不到停车位,弄不好还被罚款扣分好。

  “之前很多门店前不允许其他人的车辆停放,规范化管理以后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了,起码以后我掏钱有处停车了!”记者采访时,一位正在停车的市民道出了不少人的心声。同时,也有少部分市民对临时停车管理的相关问题还不是很清楚,为此,记者近日再次走访了城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就部分市民关心的问题请有关工作人员解疑释惑。

  现状:城区停车位缺口巨大

  据了解,近年来南阳城区机动车数量猛增,到2015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小型轿车保有量已达24.5万辆,停车难问题日益严重,按1/4道路公共停车位配置,停车位应需近6万个,而中心城区现有道路停车位仅有约15000个(公安交管部门和城管部门汇总数据),停车泊位缺口巨大,由此引发的占道乱停乱放和乱收费行为愈发突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为规范停车秩序,解决停放矛盾,市城管部门经多方调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文件,理顺停车管理体制,研究解决停车难这一社会顽疾。

  停车设施比例不平衡。按照《南阳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新建片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应占总体停车位90%,路外公共停车位占总体停车位7%,路内临时停车位(道路红线内停车泊位)占总体停车位3%,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位为补充比例模式,并且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路内停车位占整个城市停车泊位的比例逐步减少。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市目前路内停车场比例高达16.4%,远远高于3%的比例标准。

  停车场地布局不合理。目前,中心城区的配建停车场集中分布在新规划、建设地带,主要是在一些新建道路和新开发楼盘、商场附近,新建区域人口密度低,车流量小,停车位相对宽松,而在两站区域、鸿德广场、红都百货、新华城市广场、中心医院、市医院等人口密度相对集中的中心区域,停车设施总体匮乏。这主要是由于以前的规划根本无法预测到汽车尤其是私家车发展会如此之快,在城市建设中未能充分考虑停车设施,以至停车场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而且,这些区域由于规划之初没有预留停车发展空间,整改的弹性较小,难以实施改造。

  停车场配建标准低。根据相关研究成果,每增加一辆注册车辆,就应增加1.2-1.5个停车泊位。而南阳市中心城区由于历史原因,停车场配建标准一直处于低水平,近年来虽有提高,但并没有严格执行,比如中心医院、二医院、市一医院新建住院楼配建停车场远远低于每100平方米1.5个停车位配建标准。基本没有大型路外公共停车场,不得不设置大量占道路内停车位停放车辆(沿街道路停车位平均每6辆车平摊一个),高峰时段道路两侧临时停靠机动车数量超过机动车总数量30%,影响了城市道路通行功能发挥,给公安交管部门和城管部门带来极大工作压力。

  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现象严重。一些配建停车场商业网点,为追求商业利益,擅自将已建设地下停车场挪作他用。同时,近几年因城市道路拓宽和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沿街一些临时停车位大量取消,导致现有停车位远远满足不了停车需求,大量机动车无处停放,停车位供需矛盾显得更加突出。

  临时停车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面对停车难问题,市政府回应市民关切,在多方调研考察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出台了《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场管理办法》(宛政【2013】51号文),为道路停车管理工作开展提供文件支撑。

  临时停车位的收费依据及收支去向

  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属于政府公共资源,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车辆临时停放看管服务收费有关文件的通知》(宛价[2014]68号)执行。由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向临时停车泊位管理人按标准收取停车费,管理人员向停车人开具收费凭证。停车收费不需要办理收费许可证。

  各区城管部门按照临时停车泊位实行社会化动作的要求,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选定道路停车经营单位,经营权出让收入作为非税收入,由中标经营单位直接缴入区财政专户,用于临时停车泊位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道路停车实行属地管理

  依据国家城市管理工作会议关于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指导精神,同时借鉴杭州、西安、襄阳、郑州等地先进临时停车管理做法,市城管委出台了《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实行属地化管理的意见》及实施方案(宛城管委【2015】15号),建立市、区“两级联动、以区为主”属地化停车管理体制。按照文件精神,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卧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及高新区管委会专门制定下发了辖区道路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成立了区级道路停车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临时停车泊位设置、维护和日常管理,组织推动辖区内停车泊位社会化运作。

  停车缴费要“三看”

  临时停车“五统一”

  停车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后市民停车缴费要“三看”:看牌缴费,看证缴费,看线缴费,不符合这些收费原则的都属于违规停车场。临时停车经营单位严格按照“五统一”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即统一公示牌、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人员服装、统一监督电话。⑧1

  城市管理需换位思考

  近年来,我市市容市貌发生的变化有目共睹,城市管理者们为此付出了辛勤的汗水。而交通和停车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更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面对如今车辆急剧增加,停车场地严重不足的现实,城市管理者们想尽办法,近半年来开展的临时停车位规范管理就是其中的一项措施。也许,他们的管理有时会与自己的小我发生冲突,但我们如果换位思考一下,假如自己是一名城市管理者,面对车多停车位少的现实该怎么办?该如何应对?

  临时停车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我市没有现成的经验,需要在推行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对这种管理中的新尝试,追求完美不现实,不理智和任性更不可取,理解、支持、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才是一个高素质市民应该做的。

  让我们与城市管理者携起手来,把好事办好,共同为城市管理秩序的进一步提升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来源:南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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