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副省长们的工作分工,有哪些门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分工中又有哪些门道呢?

  1、人员构成

  经过梳理,猛犸新闻记者留意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班子的人员构成一般为:省长1人,副省长6—9人不等,秘书长1人,另有政府党组成员若干。其中,大部分省份都维持了6—9人的副省长规模;有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其政府领导班子规模较大,如西藏自治区政府的副主席达到了13人。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领导班子中,一般会有2—3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常委,包括省(市)长、常务副省(市)长以及一名副省(市)长,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常委则会超过3人。例如,西藏等地目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常委人数均为4人。

  此外,副省(市)长兼任公安厅(局)长等情况也比较常见。

  同时记者留意到,在山东、四川等省政府领导班子中,还各有一名政府资政(或特邀咨询)。那么,这个政府资政(特邀咨询)是个什么职务?据南方周末报道,2009年,中组部、中编办文件明确省级政府原则上不配备省长(主席、市长)助理,省级以下政府不配备(市长、县长)助理。从这时起,各级政府的资政、顾问、咨询就多了起来,地方政府设置顾问、咨询、资政等职务也逐渐形成风气。据南方周末在2013年8月统计,至少有12个省设置这类职务,并且全部“实职化”。

  这些省政府资政、咨询,一般都来源于当过副省长,卸任副省长职务的干部,他们在卸任后成为资政、咨询,职务也“相当于”副省长,分管某一方面工作。而他们与副省长的区别是,没有明确副秘书长为他们服务,但实际上都会有一个省政府副秘书长相对固定地保障他们的工作。此外,这类职务的任免也不需要经过省人大,并不占当地领导职数。

  2、负责领域

  各省政府领导的分工一般会因省份不同而有所区别,但也有一定规律可循,记者梳理发现,政府领导的分工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省长“统领全局”:在各省公布的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文件中,常能见到“省长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的表述。此外,监察、财政、审计等方面工作一般也会由省长亲自担纲。

  常务副省长负责核心领域:政府常务工作以及涉及发展改革、重点建设项目、金融、税务等关系地方经济发展的核心领域一般会由常务副省长负责。此外,由于省长日理万机,常务副省长一般还会协助省长分管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等单位。

  分管政法工作的副省长:这一职务在很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由公安厅(局)长来兼任,而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公安、国安、司法、信访、保密、消防等方面的工作一般均由其负责。

  分管商务、贸易的副省长:一般负责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外向型经济、经济协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教文卫的副省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一般均由其负责。

  分管“农”字的副省长:负责农村、农业、扶贫、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交通的副省长:负责交通运输、港口、电力、通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统战工作的副省长:民族宗教、民政、港澳及台湾事务方面的工作。

  省政府秘书长也会分管一些领域,一般都是与省政府日常事务相关的部门,例如省政府办公厅。在一些地方,政府秘书长会直接兼任办公厅主任一职。

  此外,还有部分省份会有省长助理来协助省长或副省长管理相关工作。

  当然,并非所有的省份都是按照这样的规律分工,在不同地方,政府领导成员的分工会按照其工作经历和擅长领域进行不同的排列组合。

  3、部分省市实行“AB角补位制”

  那么,当省长或某一位副省长出差或休假时,其工作应该如何安排?在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补位制度。

  所谓“AB角”,是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成若干个补位小组,互为AB角的政府领导在一方因会议、接待、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由另一方代为处理其分管及联系的有关工作,避免工作缺位,确保政府工作高效运行。互为AB角的两名副省(市)长,原则上不能同时出差休假。以重庆市在2013年12月公布的市长、副市长分工为例:在公布的重庆市政府领导班子分工中,实施副市长AB角色分组,在分管领导出差或休假期间,由其AB角对应方代行相关职责。

  相关分析人士指出,政府领导实行“AB角补位制”,有利于打破部门利益倾向,产生好的正向作用,防止权力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