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原标题:许昌这5个“熊孩子”祸闯大了 损毁汉白玉护栏 坑爹十来万

  许昌市东城区天宝路河河堤约300米长的汉白玉防护栏,近日有3处遭人为损毁,被损毁总长度超过50米,案值10多万元。警方调查发现,故意损毁汉白玉防护栏的竟然是5个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文图

  反映

  汉白玉防护栏被人推倒 月余仍未修复

  4月24日,许昌市民刘先生向媒体反映说,他一个多月前途经许昌市八龙路(与天宝路交叉口段)时发现,有10多米长的天宝路河河堤汉白玉防护栏被人推倒。但时至今日,事发地仍然被蓝色工程围挡围着,未修复好,不知道什么原因。

  汉白玉作为白色贵重石材,整体颜色洁白无瑕,用其雕刻的汉白玉防护栏,非常漂亮、优雅,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但因其造价较高,一些大型、高档的旅游景区和城市公园才舍得使用。

  天宝路河因紧靠天宝路北侧而得名,河宽10多米。2012年前后,按照许昌市东城区党工委规划,天宝路河两侧高标准建设了河边游园。为了安全和美观,他们在天宝路河两岸建设有河堤汉白玉防护栏。

  调查

  汉白玉防护栏被损毁3处 长度超过50米

  被损毁的天宝路河河堤汉白玉防护栏分为三处。天宝路河上的八龙路桥以西河尾游园有一处,八龙路桥以东有两处。在河尾游园亭子北侧,记者看到,临路的南、东两侧全部被高约2米的蓝色工程围挡圈住。站在东北侧的八龙路桥上,可以看到,亭子前河堤上原先建设的汉白玉防护栏,已经全部不见踪影,长度有14米左右。

  通过围挡和防护栏间狭小的空隙,记者进入围挡内,发现河堤上只留下了空空的水泥坑洞,有的坑洞已经在外力的作用下裂开了。河岸上散落的碎石头随处可见。

  在八龙路桥东侧七八米处,河堤边又有一处蓝色工程围挡围住了河堤,围挡后面10多米长的汉白玉防护栏也不见了踪影,河堤上除了散落的碎石头外,河里也发现了丢弃的汉白玉防护栏组件。断裂的汉白玉立柱,茬口很新,非常刺眼。

  旁边完好的汉白玉防护栏显示,每节汉白玉防护栏,是由两根汉白玉立柱、一根汉白玉横梁、三块石栏、一幅汉白玉石雕版面组成。使用榫卯结构连接,用专用胶黏合固定。记者稍微用力轻推,汉白玉防护栏仅有震颤。只要不故意跺、砸等蓄意毁坏,一般外力是无法将其推倒的。

  自此处往东约200米,一处河堤凹陷处的汉白玉防护栏也遭到了损毁,长度约有30米。根据记者现场估算,这三处被损毁的汉白玉河堤防护栏总长度超过50米。

  汉白玉防护栏被损毁多处,谁干的?目前此事进展到哪一步?4月28日上午,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对此事做了进一步调查。

  通报

  警方调查 揪出5名犯罪嫌疑人

  由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2019年3月5日和3月7日,许昌市东城区警方相继接到市民报警称,许昌市天宝路与八龙路交叉口西北角和交叉口河边防护栏被人故意损坏。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在天宝路八龙路口附近的天宝游园河堤边的汉白玉防护栏被人恶意损毁,且损毁程度严重,办案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3月28日,经许昌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的天宝游园汉白玉防护栏损失价格共计102482元整。后经调查发现2019年2月28日晚上,犯罪嫌疑人牛某、杜某将许昌市东城区天宝路与八龙路交叉口西北角的天宝游园汉白玉防护栏杆恶意损毁,经许昌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处天宝游园汉白玉防护栏损失价格为30442元;2019年3月6日晚,犯罪嫌疑人牛某、杜某、封某、袁某将许昌市东城区天宝游园天宝路与八龙路交会处的汉白玉防护栏损毁,经许昌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处天宝游园汉白玉防护栏损失价格为58750元;2019年3月10日晚,犯罪嫌疑人封某、袁某、郑某将许昌市东城区天宝路与八龙路交叉口附近天宝游园汉白玉防护栏损毁,经许昌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处汉白玉防护栏损失价格为13290元。

  在这三起毁坏汉白玉防护栏事件中,牛某参与两起、杜某参与两起、封某参与两起、袁某参与两起。他们5人中多人相互交叉参与了这三起故意损坏公共设施案件。

  天宝游园管理、维护部门是许昌市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据具体处理此事的该中心工作人员闫博介绍,经警方调查,这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是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公安部门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决定。

  说法

  5人中4个是在校生  解决方案至今未定

  据知情人透露,这5个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故意损坏防护栏,只是为了寻找刺激,没有其他目的。在接受警方讯问前,他们仍然一路有说有笑,嘻嘻哈哈,完全不把此事当回事。令人揪心、痛心。

  据反映,这5个犯罪嫌疑人是许昌某市直学校在校学生。4月28日中午,该校负责人向记者通报称,经过他们核实,有4个是他们学校九年级的在读学生。另外一名是他们学校的往届生牛某。他表示,爱护公共财物是每一个公民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也是法律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要求。周一早晨例会上要通报此事,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学生道德品质教育。

  闫博介绍说,事发后,5个犯罪嫌疑人的家长就全额赔偿还是共同出资重修没有达成一致意见,“4个家长同意在市政中心监督下共同出资维修,一个家长不同意。”目前此事已经搁浅。他表示,根据中心负责人意见,如果5个犯罪嫌疑人家长协商不成,此事得不到解决,他们将依法诉讼维权。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因故意毁损公私财物涉及金额较大,他们已涉嫌刑事犯罪,但考虑涉案人员未满16周岁,除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外,可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仍有权对其批评教育,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此外,刑事责任可免,但民事赔偿责任必须追究。如上述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因学校管理疏忽而导致事件发生,学校和学生监护人均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放学后等非学校过错或过失的,则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地民政部门可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解决。

  ■记者手记

  加强教育惩戒 才是真正关爱

  “子不教,父之过”,未成年人违法违规,未尽到教养义务的监护人理应担责,绝不能以“孩子小,不懂事,闹着玩”为借口袒护开脱。须知,法治社会不容法外之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应为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我们的家长、学校和全社会都有必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道德培养和法律约束,对其因无知或无意造成的过错及时予以训诫矫正,使其敬畏法律,崇尚公德,痛改前非,自觉向善,避免重蹈覆辙,累及自身和家人。

  未成年人因行为过错给他人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其监护人更应主动承担相应的民事和赔偿责任,这才是对子女的真正呵护关爱。有关部门也要抓住类似的典型事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有效制止这类随意毁坏公共设施的恶作剧和“无心之害”,与社会各界一道,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