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脏乱差 弄虚作假 许昌魏都区一单位被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新兴街道办事处“文明单位”被撤销

  近日,许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外发布消息称,许昌市魏都区新兴街道办事处因辖区脏乱差现象突出,工作存在弄虚作假并造成了不良影响,被许昌创文办全市通报批评,决定撤销其许昌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不仅仅是一块金字牌匾,得到后往墙上一挂,束之高阁,更是一种压力和责任,需要在以后工作中时时对照,查找不足。

  公开通报撤销一个单位的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比较罕见,新兴街道办事处在工作中都存在哪些问题?被全市通报批评和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他们有没有进行整改呢?7月29日上午,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文图

  [通报]

  脏乱差 弄虚作假    新兴街道办事处“文明单位”被撤销

  7月26日,许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向全市党政机关及市直、驻许各单位发布《关于撤销魏都区新兴街道办事处许昌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通报》。

  通报说,6月17日,许昌市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后,许昌市绝大部分文明单位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充分展现了文明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已进入关键冲刺期,但在前期市领导暗访和创文办督导中发现,仍有部分文明单位行动迟缓、消极应付,严重影响了全市创文工作大局。特别是魏都区新兴街道办事处,作为中心城区创建主要责任单位,领导重视不够,阵地建设滞后,辖区庭院管理不到位,部分庭院脏乱差现象突出,上报点位虚报瞒报、弄虚作假,造成了不良影响,被市创文办全市通报批评。

  为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体现文明单位的群体示范性,按照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撤销魏都区新兴街道办事处(机关)“许昌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2020年8月1日起停发文明奖。 

  通报还要求许昌全市各地各级文明单位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为许昌市顺利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连冠”目标做出文明单位应有的贡献。

  [调查]

  确实存在问题 已整改到位19项    相关负责人表态全面做好创文工作

  魏都区新兴街道办事处位于许昌市新兴路西段兴华社区内。去这里,要经过一段200多米的小巷,再过一个加油站,然后再穿过一个停车场。

  坐南朝北的小院,设有门卫室,但没有人。小院东侧是个彩钢瓦车棚,电动车扎堆停在靠大门口处,随意停放,显得杂乱无序。墙上悬挂的两条一尺多宽、长达数米的红色横幅,一个是防灾减灾内容,一个是争创双拥内容,但因为这两条横幅前半截都掉落折叠在了一起,均看不清上面的内容。不仅影响观瞻,也失去了悬挂横幅的目的和意义。西侧是一排简易板房。小院里划有停车位,但没有标明停放车辆朝向,咋停的都有。还有的车直接停在通道处,也不见有人制止或规范。

  新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艳慧介绍说,她刚分管创建工作,由于新兴街道办事处辖区有10多个社区,“盘子大,底子薄”,个别偏远社区、老旧小区确实存在脏乱差、社区整治不力等问题,市里的通报属实。  

  他们接到市文明办督导中通报的问题和整改任务后,立即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涉及问题的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党工委书记对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同时,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整改情况。

  针对市区两级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他们立即建立整改台账,立行立改。目前19项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李艳慧介绍,按照责任范围,办事处督导小组抓好各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跟踪、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上报,限时整改。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亲自到社区进行暗访检查,办事处纪工委对各个区域、地段的保洁员到岗、垃圾清除及运输车清运等情况每天不定时督查,对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人员,按照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目前共下发督导通报5期,通报批评15人,自查发现问题100余处并整改完毕。  

  截至目前,新兴街道办事处共投入200多人,清理垃圾96车,清除小广告1000余处;增设分类垃圾桶78个;制作宣传版面644块;疏通下水道400米;整理上传迎检资料照片400余张。   

  李艳慧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严肃的工作态度全面做好创文工作。

  [意义]

  文明城市是金字招牌  创建带动各项事业发展    许昌今年要力争实现创文“三连冠”

  全国文明城市是许昌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金字招牌。这块金字招牌是从2001年开始争创的。2015年2月28日,许昌市经过15年不懈努力,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综合测评成绩位列河南省第一名、全国新参评地级市中名列第四位。2017年11月,经中央文明委复查审核确认,许昌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历届许昌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统领各项创建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许昌特色的文明城市创建之路。通过多年创建,许昌市城乡面貌发生巨变,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项事业欣欣向荣,许昌的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许昌步入了向上向善、向富向强的历史最好发展时期。   

  许昌人品尝到了创建文明城市带来的“红利”:2001年到2019年,许昌的经济总量从320.1亿元增长到3395.7亿元,财政收入从9.5亿元增长到179.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786元增长到34376.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625元增长到18557.5元,分别是创建之初的10.6倍、18.9倍、7.1倍、7倍。   

  在多年的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许昌市民文明素养和精神面貌得到了大幅度提升,涌现出了一大批道德模范人物和优秀团体。据统计,许昌市先后有3人入选全国道德模范,5人荣获河南省道德模范称号,4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25人荣登“河南好人榜”,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好军嫂”吴新芬,舍己救人英雄刘兴元、刘贺龙,“时代楷模”燕振昌,全国劳动模范周遂德,全省道德模范黄小朋、赵枝妮、宋梅花,“中国好人”宋改青、蔡瑞云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模范,进一步扩大了“许昌好人”群体。

  魏都区地处许昌市区核心区,承担着许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重任务,责任重大。今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届满重创之年,实现“三连冠”目标对许昌市意义重大,许昌市委书记胡五岳、市长史根治非常重视创建工作,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化认识,统筹推进,压实责任,严格奖惩,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以高分通过测评迎检,向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