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
原标题:《济源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谭江任副市长》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0年6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石迎军同志、市人民法院院长韩轩同志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侠同志的提请,于2020年6月29日通过决定:
(一)
翟长英同志任济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全明同志任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李科同志任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郭菲同志任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二)
任命:
谭江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明同志为济源市公安局局长;
李军玲同志为济源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
李红念同志济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牛延强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范红海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史立平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晶晶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利娟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辉鹏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勇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鲍东敏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素娟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卫云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瑞清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备中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邓素云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小奇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文革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席顺义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云飞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向东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程保林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丁红敏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有军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郑国平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利军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黎明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