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

  原标题:《济源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谭江任副市长》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0年6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石迎军同志、市人民法院院长韩轩同志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侠同志的提请,于2020年6月29日通过决定:

  (一)

  翟长英同志任济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全明同志任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李科同志任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郭菲同志任济源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二)

  任命:

  谭江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明同志为济源市公安局局长;

  李军玲同志为济源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

  李红念同志济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牛延强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范红海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史立平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晶晶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利娟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辉鹏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勇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鲍东敏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素娟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卫云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瑞清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备中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邓素云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小奇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文革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席顺义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云飞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向东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程保林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丁红敏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有军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郑国平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利军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黎明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