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1994.2.4”命案积案侦破情况通报》

  1994年2月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现49岁,桐柏县人)因与桐柏县安棚乡大倪岗村居民高某某发生矛盾纠纷,将对方故意伤害致死后潜逃,后被桐柏县公安局上网追逃。

  近日,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某某在南方某市有活动轨迹,桐柏警方立即前往开展抓捕工作。11月24日,民警在一出租屋内将潜逃26年之久的李某某成功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其26年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某已被押解带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南阳微警局正告所有在逃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潜逃不是办法,投案自首是唯一出路!公安机关敦促在逃人员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坚决将其缉捕归案并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