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少年贪占小便宜出租“微信” 妈妈竟成了第一个受害者》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刘小玉 萌友 楚涛/文图
8月24日下午5时许,家住新郑市区的唐女士正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突然手机里来了信息,她停下车看到是宝贝儿子昕昕(化名)用微信发来的,他说自己想在网上买双旅游鞋,网上正在搞特价,1000多元的旅游鞋仅需300元钱,并保证买了旅游鞋后就不再学吸烟了,保证好好上学读书。看到平常调皮的儿子突然懂事变好,经不住几声“妈妈”叫的心软。唐女士就通过对方发来的支付宝二维码转账300元。
转钱之后,不放心的唐女士又给儿子打了电话,没有想到儿子竟然说今天把自己的微信号出租给别人,说过了当天晚上就给费用160元。没有想到租赁费没到手,他妈妈被骗走了300元。
接到唐女士的报警后,新郑市公安局新华路派出所副所长闵松伟带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对唐女士和其子昕昕受骗经过进行了询问。原来,正在读高中的昕昕通过网友亮亮认识了网络骗子,网络骗子先给亮亮50元介绍费后,就把昕昕推荐给了骗子,并承诺24个小时后付给昕昕租赁费160元。
虽然该案受骗数额不大,但性质恶劣。目前,新郑警方已经将案件移交网监大队与合成作战中心联手派出所一起进行侦破,在网络上查询是否有同类案件并案侦查,争取早日抓获犯罪嫌疑人。
新郑警方温馨提示:微信号码都是实名验证登记的个人社交工具,切不可贪图一点蝇头小利租借给别人,如果造成自己重大财产损失,后悔莫及。如果给造成别人重后果,还可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甚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