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为退保而奔波全额退保遭拒绝
除了精神上的伤害,李某出事后,林女士的经济压力也陡然增加。为了追讨回丈夫背着她送给刘某的共同财产,她曾委托律师和刘某进行过沟通,虽然明知丈夫送出去了金项链、现金等财物,但苦于没有直接证据,无法要回。
唯一有希望追回的,只剩下写有李某和刘某名字的保单。在林女士看来,自家的钱,被丈夫偷偷地给了情人,以配偶的名义购买了保险,她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事情并没那么简单。
从保险业务员交涉到百色市支公司,再到广西区分公司,耗时几个月,林女士得到的答复都如出一辙:保险合同已经生效,无法全额退保。
“他们明明不是合法夫妻,以配偶的名义购买保险,怎么就能生效呢?”整个下午的交流中,林女士显露出了难得一见的气愤。为了退保一事,本就身心疲惫的她来回奔波,再次接连受到打击。
11月19日,涉事的保险公司给记者发来了说明: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合同经李某、刘某双方签字确认,合法有效。有效合同无法全额退保。
欲追讨共同财产律师建议两途径
11月20日,涉事保险公司广西区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当面再次向南国早报记者表示,从情感上来说,她个人对林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从合同订立情况来看,保险公司不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