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家住淇县的郑金一直都听人说自己村子附近存在古墓群,2012年更是听闻村里有人在地下刨出了宝贝,卖了好几万元。心痒不已的郑金自此之后便一直琢磨盗墓的事儿。2013年1月,郑金仔细考虑后,看中了同村刘某的养鸡场。但是如果光天化日之下去地里挖坑寻宝,很容易惹来怀疑,更是会惊动警察。刘某的养鸡场就在传言中的古墓群上方。如果能够说服刘某在他的养鸡场里挖掘古墓便是最安全的选择。郑金找到刘某说起此事,对刘某说:“你什么都不用做,只需提供挖掘的场地,事成之后就可以四六分账。”刘某听到如此诱人的条件,当即满口答应。

  2013年2月,郑金正式“开工”,每天挖洞刨坑,吃住都在刘某的养鸡场里。数日之后,郑金只挖出来几个铜铃铛和铜车轴。虽然有些失望,但郑金觉得宝藏就在眼前,又连续挖了三四天,但仍是一无所获。为了能早日挖出宝藏,郑金经过多方打听,找到洛阳一个盗墓方面的“行家”。经过“行家”的现场指点,郑金很快就挖出了一个玉鸽、两个青铜鼎、三个石磬。经过“行家”的搭线,郑金将这些物品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两个外地人。

  贪心不足的两人在之后的数月继续在养鸡场里挖掘文物,后因分赃不均而走漏了风声。刘某于2014年5月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走投无路的郑金于2014年12月18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淇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5年10月20日,郑金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被淇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