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不同学生可填报志愿不同
今年,所有考生均可根据意愿选报省提前批次志愿。
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分别为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和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在郑州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即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三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如果有艺术特长,可以填报郑州106中学。
择校志愿不填视为不同意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暂按最高不超过本校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安排,待国家有关部委文件下达后,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今年秋季学期起停止招收择校生。
目前,郑州市招收择校生政策仍按去年的标准执行。
填报志愿时,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在每一批志愿学校后的“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自己的意见(是或否),否则视为不同意。必须在“是否服从普通高中分配”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考生和家长在填报择校志愿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择校”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费报到,不得放弃该志愿,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其他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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