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疯狂大货车”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介绍,从法律上讲,大货车司机超载、超速、闯禁行等上高架桥行为,满足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条件。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后果特别严重,会造成不特定的人和财产损失,因此刑法处罚较为严厉。

  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型犯罪,交通肇事是主观过于自信,疏忽大意造成的交通危害。而危害交通公共安全罪是由于主观处于放任状态,造成不良后果。这两项罪在量刑上有所不同,交通肇事罪最多可判7年有期徒刑,而从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都被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中。我国其他省市就有司机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案例。

  付建建议交警部门可在高架桥上安装限高杆的同时,也可在高架桥的每个上桥口安装高清摄像头,对违法上桥车辆进行抓拍。郑州全媒体记者 鲁燕

  ■新闻锐评

  拯救高架桥,不能再等了!

  □郑实

  一段时间以来,超载货运车辆违法上高架桥行驶,屡屡引发社会关注。对于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郑州报业集团所属媒体,以及其他省会媒体,均进行过很多轮曝光。但正像我们看到的,这一顽疾,仍屡禁不止,并且出现愈演愈烈之势。

  按照交警部门此前的说法,我市三环高架桥设计承重一般在55吨左右。但不少重型货车核载40吨,加上车辆本身重量,达到65吨。更何况超载是普遍存在:超重货车频频上桥,屡禁不止,长此以往,必然严重危及桥体安全,对桥体造成不可逆损害。

  此外,这些超载货车频频上桥,加之违法变道、随意抛撒等,导致公共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夜间撞断限高杆一再“闯祸”,得不到及时清理,更会严重影响到当天甚至是第二天“交通动脉”的运行,极易造成大面积拥堵……

  为加强执法,从8月17日起,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抽调40余名警力,组成高架桥治理机动队,专门治理高架桥违法行为。为防止货车对桥面安全造成威胁,交警部门对违法货车按照交通法上限处罚,超载货车驾驶员被罚款1600元记9分……

  但如此这般,为何到目前为止仍未起到预期效果呢?从限高杆迟迟未能安装到位或者限高不严到严查之下货车仍“我行我素”,到底是哪一环节出了问题,导致此一全市各界热切关注、事关全市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治理出现让人愤懑不已的“肠梗阻”?

  不要等到出现严重问题时,才去试图亡羊补牢。相信很多郑州市民和有关部门都记得:2011年4月9日晚上10时,中州大道跨京广铁路立交桥承重梁被两辆超载货车轧断,致京广铁路限速行驶17个小时。警钟频繁鸣响,需要各方共同行动,追根溯源,铁腕整治,严管严惩。

  保护和拯救郑州高架桥,不能再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