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另一种情况是需要证明的情况通过行政机关内部行文、查询就可以得知,没有必要让办事人再跑腿开具的证明。比如,计划生育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等。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行政机关如果觉得有必要,通过调查、核实可以掌握的情况,就没必要让办事人再去证明自己有或者没有某类行为了。比如,报销医疗费时的外伤证明,原来人社部门让社区开,可是社区怎么知道居民的病是不是外伤导致的呢?今后,这一项改为由本人书写情况说明,由郑州市人社局调查核实。
再发现要“奇葩”证明的立马举报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被取消的证明目前还仅限于涉及民生事项。在办理其他事项时,如果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出示以上某项证明,办事人还是要按照规定出示。当然,如果群众办事时发现一些无依无据的不合理证明要求,别犹豫,立马举报它。
郑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取消的14类不必要证明是初步梳理的结果,在群众办事的过程中,可能还会发现一些不合理或不必要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大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郑州市政府还将继续做明确处理。
郑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0371)12388(24小时);郑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371)67887372(工作时间)。
会不会引发机关办事“拖延”?
原来让群众开的证明今后改为由办事机关自己去查询、核实,那未来会不会有办事的人借口说“调查、查询需要很长时间”而“拖延”办事的时间呢?
这个问题,此次政府的通知里也有明确规定:根据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确需有关证明和核实有关情况的,由相关部门或者民生服务事项办理部门直接征询对应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接受征询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收到征询请求当天予以回复。如果哪个单位或个人借机拖延,将面临严肃的追责。
通知还要求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继续实施增设的不符合简政放权精神要求的繁文缛节和不必要证明或逾期回复征询请求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处理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