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中医药法(草案)21日首次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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