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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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9点,一个农村小卖部门前,一个女人四处晃了晃,闪身进了屋。小卖部里没有人,她径直走向一张桌子,拉开最下面的抽屉,从里面抽出一沓钱后,她左右望了望,迅速离开。她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被正对着抽屉的摄像头拍了个正着。

  小卖部钱老丢

  张兴华在淅川县盛湾镇李庄村开了个小卖部,主要经营柴米油盐酱醋茶等副食品,虽说挣得不多,但在农村也够一家人日常开销了。

  2014年5月份的一天,张兴华吃过晚饭像往常一样关门打烊,并核算当天的营业额。他吃惊地发现,当天收的钱还没有他放的本钱多,一下子少了几百元钱。

  这是怎么回事呢?他清楚地记得头天晚上关门时,他往抽屉里放了500元零钱,隔了一天一夜,收入不但没有增加,反而“蒸发”了几百元。张兴华怀疑妻子需要钱拿走了,可一问,妻子说:“我又不出门,拿钱干啥。再说了平时买东西都是用零钱,不动整钱的。”

  刚开始,张兴华也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可是每隔一段时间,这样的事情就会重演,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张兴华将此事告诉张国庆,张国庆怀疑是同村的王丽敏偷的。“这个女人手脚不干净,在张家都偷了好几回了,你可得防着点,她经常进你屋里。”张国庆对张兴华说。

  “不会吧,她几乎天天来咱家里玩,咱对她不错啊,应该不会,绝对不会!”张兴华对父亲的话可是完全不信。

  摄像头锁真凶

  儿子不信自己的话,张国庆决定亲自到小卖部外面“侦查”。经过半天的观察,张国庆好几次发现王丽敏进入儿子的小卖部,出来时手里拿了一包零食,还在桌子边放了一块钱,算是她买东西的钱。

  “肯定是王丽敏偷的,我好几次见王丽敏进你放钱的那屋,拿着零食出来。”张国庆将自己的“侦查”结果告诉了儿子。

  “不会吧?咱又没抓住现行……”张兴华也有些怀疑了。他见电视上警察破案时经常装个摄像头什么的,很管用,就让人帮自己弄了一个。装好后,摄像头正对着放钱的抽屉,他还故意在抽屉里放了2700元钱。

  2014年7月4日中午,张兴华发现抽屉里少了1200元钱,赶紧打开电脑查监控记录。监控里的画面显示,7月3日上午9点,王丽敏蹑手蹑脚地将抽屉撬开,从里面拿了一沓钱,看四下无人,匆忙走了。

  面对张兴华的质问,王丽敏坚持说自己没有偷钱,直到看到监控录像,才承认确实拿了钱,但声称只拿了800元。

  王丽敏回家取了800元钱交给张兴华,其他的钱死不承认是自己拿的。后来在该村村支书的调解下,王丽敏答应退给张兴华1万元钱。可张兴华说自己总共丢了两三万元,双方谈不拢,张兴华到淅川县盛湾镇派出所报

  了案。民警立即将王丽敏带至派出所调查,经突审得知,王丽敏于2014年3月至7月3日期间,分6次从小卖部的抽屉里盗取现金共计12800元。

  窃贼的小伎俩

  原来,张兴华家还开了个小麻将场,有时候两口子都去打麻将,小卖部就没人看管。王丽敏在张兴华家打麻将时发现,小卖部收的钱都放在最下面的抽屉里面,也不上锁,便起了偷钱的心思。

  2014年3月,王丽敏在张兴华家玩,看小卖部里没人,就偷偷溜进去从抽屉里拿了一沓钱。回家后数了数,总共2100元。

  过了一段时间,王丽敏见没发生什么事情,胆子更大了。

  隔了十几天,他用同样的手法在张兴华家小卖部的抽屉里抽了一部分钱,具体数目她自己也记不清楚了。见钱来得如此容易,从此便一发而不可收。

  为了不引起张兴华的注意,每次去偷钱时,她都不将钱全部偷走,而是只抽出其中一部分。“我要是全部偷走的话,张兴华肯定会发觉,所以我就抽了一点,尽量做到细水长流。”被警方抓获后,说起作案手法,王丽敏还津津乐道她的小聪明。

  日前,王丽敏因涉嫌盗窃罪被淅川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李晓玉通讯员杜海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