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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魏朝林
本报讯 日前,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对水产品及水产制品87批次抽检,不合格样品3批次。这些不合格样品均为大闸蟹,销售地点均在郑州市金水区,包括金水区张霞水产区经营的小大闸蟹、郑州市金水区刘娜海鲜摊经营的小大闸蟹、郑州市金水区新文德水产店经营的大闸蟹,这些闸蟹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SEM)。
据了解,呋喃西林代谢物是一种人工合成抗菌药,可治疗牲畜疾病,曾经在畜牧、水产养殖中被应用。后来研究表明,硝基呋喃类药物当中的“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我国在2002年3月发布的农业部193号公告和2005年10月发布的农业部560号公告中,将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西林作为禁用药列入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中。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肉眼难以识别,主要依赖专业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不少市民建言,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郑州市各大水产市场、超市的检验频率,及时公示检验信息,以避免含有禁药成分水产品流向市民餐桌。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辖区食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查明不合格产品的原因,严防含禁药成分大闸蟹继续在市场销售,防控存在的安全风险。同时,还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您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