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案例]

  破解兄弟十年恩怨她被当事人当亲人

  记者 段伟朵

  “老娘每天鸡蛋、奶粉能保证吗?”“冬天咋住啊,受冻没?”昨日上午,90岁的焦作市中站区府城街道办事处大家作村村民苗凤枝老人,在两个儿子的搀扶下来到“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李玉香立刻开问。

  但是,一年前的此时,兄弟俩的关系却是另外一般模样。因为拆迁而产生恩怨,两人10年不说话,90岁高龄的老母亲无人赡养。为此,李玉香把他们叫来“开审”,最终解开心结。

  “尽孝不能等,等老人不在了,你们做啥好吃的也没人吃了。”李玉香反复放出亲情“大招”。弟弟郜兴结说,哥俩现在都把李玉香当成自家妹妹,说啥都听。

  法庭温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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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桌式审判台法庭不再“冷冰冰”

  昨日上午,记者走进这个与众不同的法庭。走廊里,灯光柔和,花香四溢,张贴着不少亲情寄语。法庭内,圆桌、茶几、沙发、鲜花、窗帘,让人仿佛置身家中。

  “圆桌”代替审判台,“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称谓代替冷冰冰的原告、被告。

  据介绍,为营造家事审判的亲情氛围,焦作中院还创新性地设立了家事审判区、家事心理咨询区、家事观察室(保障儿童权益的探视中心)等3个功能区。

  “法律本不应是冷冰冰的。家事纠纷具有鲜明的血缘、亲情特点,所以更需要温馨的亲情氛围来化解,因此在审判庭的场景布置上,既要体现法庭特色,又要突出浓厚的家庭氛围。”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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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法官清一色的“娘子军”

  选什么样的人审理家事案件,是家事法庭的核心和关键。

  “成立女子家事审判团队其实并非偶然,女性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具有许多男性法官不能相比的优势。”焦作中院民一庭庭长苏凯说。

  在筹备家事法庭时,法院确定了法官“五不选”原则,不是女的不选、没结婚的不选、离过婚的不选、35岁以下的不选,不擅调解的不选。目前,该庭有6名成员,3名法官,1名书记员,2名调解员,法官全部是女性。

  苏凯说,家事纠纷中一大部分涉及妇女儿童,女性之间能更好地交流。女性比较细心、有耐心,在调解工作中能够更多地从女性的处境考虑,了解当事人的需求,促使调解过程向好的方向发展。另外,女法官在调解时,当事人不易产生抵触情绪,这样便于调解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