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案例3 宋河使用近20年的厂徽被别人注册

  宋河酒,河南知名品牌。其厂徽是一个类似“宋”字的图标。宋河酒厂的厂徽是1992年其在《河南日报》发布征集厂徽启事,正式确定的,寓意旭日东升、乘风破浪。2009年3月,宋河酒业公司取得该徽标的所有权。但在2011年8月,河南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

  周口中院审理后认为:《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河南某公司与宋河酒业公司同属白酒行业,且处于同一个区域,其在申请注册商标时显然知道宋河酒业公司厂徽在形象宣传、产品包装上的使用情况,其商标在整体构图、局部结构,图形寓意及设计元素等方面均与宋河酒业公司的厂徽构成近似,其注册商标侵犯了宋河酒业公司的著作权,判决河南某公司停止使用商标。河南高院审理后,维持了该项判决。

  在发布会现场,省法院民三庭庭长司晓森还公布了河南四知堂制药公司与某保健品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河南某公司不服安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裁决案等其他7起典型案例。

  数据 触犯知识产权“红线”,42人被判刑超3年

  昨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发布《2015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她介绍,河南高院是全国五个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高院之一,随着我省商标注册量、专利授权量大幅增长,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去年全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250件,共审结3450件。“山寨”、“傍名牌”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司法维权成功率达95%以上。

  对于假冒“飞鹤”、“茅台”、“五粮液”、“人头马”、“丁桂儿”等知名商标,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药品等犯罪分子,全部判处实刑。全省法院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例87件,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