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二)城区学校

  依照汝州市城区中小学2016年招生划片范围,普教股、有关中心校分别组织市直学校、街道学校招生。

  1、划片招生区域户籍人口和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非片区户籍常住人口就近免试入学。

  2、无稳定住所居住时间不足1年适龄人员在片区指定的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54号),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相对就近入学。

  (三)民办学校

  招生计划、招生广告、招生简章等须向所属中心校及市教体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程序和方法要规范,并按有关规定控制班额(最大班额55人),不准超计划招生。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不准违规自设项目及超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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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学要求

  小学入学年龄:201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特殊身体情况儿童入学办法:聋哑、盲(低视力)及中、重度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

  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中心校汇总上报,教体局统一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此外,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应在对口小学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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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措施

  为了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汝州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中心校要根据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适度扩大或缩小学区划分范围,确保区域内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入学。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不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招生计划。要认真做好入学条件的审查、复查工作,控制学生无序流动和盲目择校。严格控制班额,确保初始年级班额在55人以下,其他年级班额在65人以下,实行均衡常态分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符合政策的特殊群体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全部相对就近入学。

  针对今年的招生工作,汝州市教体局提出“六不准”要求:1。不准以考试选拔方式招收新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得将考试成绩、各种竞赛成绩、各种等级考试成绩及标志性成果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2。不准提前招生。不准擅自扩大班额、超规模办学、超计划招生。各中小学校必须按照市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按计划进行招生。3。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跨区域招生。不准以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4。不准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宣传材料。各学校发布的招生广告或招生信息,必须经过普教科审核批准。5。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快慢班、实验班。不准擅自招收借读学生。不准拒绝接收残疾学生入学。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科任教师,切实保障学生公平的受教育权。6。不准违规收费。要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