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热点问答4
全科教师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怎么办?
全科教师未能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相应学业取得毕业资格,按照高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延长学习年限,在延长期内
一切学习费用需由个人承担。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培养院校负责按规定处理,终止培养并收回相关培养费用。
热点问答5
被录取的全科教师是否可以转专业?
被录取的全科教师,原则上不准转专业。但是,经培养学校考察确实不适合从教,可按照有关规定调整专业,但其享受的相应学习费用,需全额退还培养院校。
热点问答6
什么时间签订就业协议?
考生被录取后,须凭录取通知书在被录取学校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承诺到协议地农村教学点就业。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方可注册学籍。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可取消其当年普通高考录取资格。
考生被录取入学一学期内,与就业协议地和培养院校签署正式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协议地农村教学点服务6年。
热点问答7
毕业后如何就业?是否参加招教考试?
全科教师毕业后,按照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协议地就业,不再参加招教考试。协议地政府按照协议规定为全科教师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
热点问答8
全科教师违约怎么处理?
全科教师毕业后,应按照协议规定到协议地从事教育工作,如果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协议规定,须按协议规定全额向协议地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超过缴纳
时限,还须支付一定的滞纳金;对不能完成6年规定服务年限的,根据协议规定须按不足服务年限折算,向协议地退还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社会诚信档案。
热点问答9
服务年限期满后,全科教师能否申请调动?
全科教师服务期满后,原签订的就业协议自动解除,教师的管理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热点问答10
全科教师在服务期内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是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现有连片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并在教师周转房等生活条件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二是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三是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和期满后,符合条件者,支持报考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予以学费优惠。
热点问答11
定向培养全科教师设岗县(市)有哪些?
根据河南省农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各县(市)农村教学点对教师需求等情况,今年,有新密市、中牟县、巩义市、汝州市、孟津县、舞钢市等83个设岗县(市),具体分配计划考生可咨询相关培养院校。
热点问答12
如何报考83个设岗县(市)?
9所师范院校承担的83个设岗县(市)的1000名计划属于定向培养,不属于定向招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凡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河南籍考生均可报考,考生可根据本人意向选择定向培养院校,毕业后需到所报考设岗县(市)教学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