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取得公租房资格证
次月就能得到补贴
申请条件满足了,那么怎样补贴?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称,新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应与选择货币化补贴的申请对象签订《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额度、停止发放补贴的情形等内容,自次月起发放补贴。
已取得“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择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按照本通知规定程序进行申请认定,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货币化补贴。
据了解,对选择货币化补贴的原廉租住房在保家庭,各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其提出的书面申请,按标准重新核定货币化补贴额度,签订《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协议》,自次月起发放补贴。
补贴如何发放?通知中规定,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将本辖区符合货币化补贴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表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住房保障卡”,委托银行支付。
新政策今年9月1日起实施
家庭情况变化要如实申报
对于变更申报,通知也做了规定。据了解,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在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时,申请人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乡镇、街道办事处申报。
“除了每年都会进行资格审查外,郑州各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还将会同民政、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公共租赁住房在保家庭的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婚姻、户籍等情况进行复核与抽查。”郑州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及时处理。
据悉,新政策将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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