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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三门峡讯(记者马建刚通讯员华平徐菲)渑池县的小杰与丈夫小峰结婚多年,后小杰因网恋致婚姻破裂,在与丈夫协议离婚期间,小杰来到三门峡的男网友家中,不料身体出现异常,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小杰家人认为应该由小峰家为小杰料理后事,但多次协商无果。小杰的亲朋小兵、刘勇、张伟等人就将其尸体强行送到小峰家中床上,并与小峰家人厮打。厮打过程中,造成小峰及其父母等人受伤。日前,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小兵、刘勇、张伟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三被告人连带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经济损失共计4.4万余元。

  妻子出轨夫妻俩闹离婚

  2002年,家住渑池县的小杰与小峰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儿一女。为补贴家用,小峰经常出外打工,留下小杰在家照顾两个孩子。后来孩子上学,小杰在家没事就经常上网,在网上聊天解闷。2013年初,小杰在QQ聊天时认识了网友王某,王某离异单身,在三门峡市打工。能说会道的王某很快博得小杰的好感,一来二去两人感情升温,小杰多次到三门峡市与王某见面并留在王某处过夜。

  2013年6月25日,在外打工的小峰回到家中,偶然发现小杰与王某的暧昧聊天记录,一番追问之下,小杰只好坦白。得知真相后,小峰非常愤怒,夫妻俩大吵了一架,小峰还动手打了小杰。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就来到渑池县民政局准备离婚,但因为手续不全没有办理。随后二人达成了离婚协议,约定该协议自办理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并将离婚协议进行了公证。

  离婚未果妻子猝死

  因离婚证没有办好,小杰还回到了原来的家中。当晚,两人又吵了起来,小杰赌气出走并来到三门峡市王某家中,告诉了王某其与丈夫闹离婚的情况,并暂时在王某家住下。

  2013年6月27日上午,王某去上班,小杰一人在家。当天晚上,王某回家后发现小杰躺在床上,神情恍惚,不停地哭,还在床上大便。王某吓坏了,连忙给小杰的弟弟小兵打电话让他把人接走,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次日,小杰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猝死。2013年7月2日,小杰的父亲与王某达成赔偿协议并从王某处获得赔偿金3万元。

  强行送尸寻衅滋事被判刑

  得知小杰在找男网友之后猝死,并且小杰的家人又领走了王某的3万元赔偿金,就决定不再管小杰的尸体处理和下葬事宜。然而,小杰的家人则认为,小杰和小峰尚未办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还是夫妻,小峰家有责任办理小杰的后事。但经村委会多次协调,两家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小杰的尸体一直存放在三门峡。

  转眼间,小杰病亡快一个月了,看着尸体一直不能入土为安,小杰的家人万分焦急,遂决定将其尸体送到小峰家。2013年7月25日,小杰的父母、弟弟小兵及其亲戚、朋友等人租车到三门峡,在快速通道将三门峡市殡仪馆运送小杰尸体(按照规定尸体只能由殡仪馆从医院拉去火化)的车辆骗停后,

  小兵及其亲朋强行将尸体抢走并返回渑池,伙同刘勇、张伟20余人分乘四辆面包车前往位于渑池县天池镇的小峰家,将小杰的尸体强行抬到小峰家的堂屋。其间,小兵等人与小峰家人发生厮打,造成小峰,以及其父母受伤。经鉴定,小峰和其母亲构成轻伤,小峰的父亲构成轻微伤。

  2013年12月24日,小兵到公安机关投案,刘勇、张伟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兵在其姐姐小杰尸体有关事宜各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纠集刘勇、张伟等多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从殡仪馆汽车上抢走本应火化的尸体,之后又将尸体抬到小峰家,其行为方式明显超出了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观范畴,意在借故生非。在此过程中,三人与小峰及其家人发生厮打,致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恶劣,且系共同犯罪,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其中小兵是主犯,刘勇、张伟是从犯。结合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