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一户人家被盗窃团伙“光顾”,小偷把家中的92万元现金席卷一空。之后,这个团伙被警方抓获。可警方有些人作难了:这盗窃的数额太大了啊,失主一定不会承认。于是,在办案人员诱导下,盗窃数额从92万元变成了6040元,而且失主还非常满意地签字认可了。为什么失主要求让犯罪嫌疑人降低供述盗窃金额?失主又是谁?6月19日,法院公布了案件详情。□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警察给小偷做工作让“少说点”

  事情还要从一个盗窃团伙落网讲起。2012年12月30日,一个盗窃团伙被警方抓获,王林(化名)是犯罪嫌疑人之一。带队办案的,是正阳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朱玉东。警方分组对各嫌疑人进行讯问,王林供述,他在赵兴华的住室内盗窃现金92万元。赵兴华这个名字,让敏感的朱玉东,当即向局长节某某(另案处理)汇报。

  “局长说数额太大,赵兴华肯定会说没丢那么多钱,不会承认,影响也不好,让我想办法给嫌疑人做工作,把数额降低到‘万儿八千’。”朱玉东于是和一起行动的同事商量,让王林把盗窃赵兴华的数额降到1万元以内,并强调“此事要保密”。而此时,王林已经在讯问中做了一次笔录,供述盗窃数额为92万元。家中92万现金失窃,失主赵兴华表现如何呢?这个赵兴华又是何许人呢?赵兴华称,在失窃第二天上午,也就是2011年10月2日上午,他得知被盗但没有报案。直到2012年底的一天,节某某给他打电话,称小偷被抓住了。“我让他高度重视,把握好盗窃数额不要太大,并注意保密。”赵兴华称,他还安排朱玉东,不要让太多的人知道这个案件,盗窃数额不要太大。2013年5月,节某某让赵兴华在打印好的笔录上签字,笔录中显示被盗数额为6000多元。原来,能指示县公安局长的赵兴华,是当时的正阳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