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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周口讯(记者 程玉成 通讯员 张鹏宇)“洞房花烛夜”乃人生四大快事之一,可是,最近准备结婚的小张还未进洞房,却先进了“班房”。
小张再有一个多月就要结婚娶媳妇了。眼看洞房花烛之喜马上就要到来,面对人生大事,小张和家人都忙得不亦乐乎。2015年7月的一天晚上,小张设宴款待未婚妻的一帮亲戚,俗话说“无酒不成席”,平时不怎么喝酒的小张面对未婚妻的娘家人,也喝起酒来。几杯酒下肚后,什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都被抛在了脑后。可能被幸福的喜悦冲昏了头脑,也可能是心存侥幸,小张喝酒后仍坚持开车送亲戚回家。但刚走不远,就被执勤的交警逮个正着。呼气式酒精测试的结果为150mg/100ml,经对其进一步抽血检查,血醇含量为124.2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醒酒以后,小张被项城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立案并刑事拘留,关进了看守所。
由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这起张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于2015年7月27日由项城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接下来,小张不仅面临牢狱之灾和吊销B2驾照的处罚,还耽误了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