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解释“一房两主”是因为房屋预售编号和备案编号不同
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了该楼盘的售楼部,工作人员证实两份合同都是真的,之所以出现“一房两主”的问题,是房屋的编号方法引起的误会。
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一套房子在交房之前和交房之后,会有两个房号。在交房之前,叫房屋预售编号,是房管局编的;交房之后,公安机关为方便产权登记和居民户口管理,会重新给小区房屋编一个备案编号。这两个编号可能一样,也可能不一样,比如房管局可能是按照由左向右,1234的顺序,公安机关则可能按照由右向左,4321。
工作人员说,陈先生是在2014年购买的房子,当时小区还没整体交房,陈先生签合同时,用的是房屋预售编号。而另外一名业主是在2015年签的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显示的是在公安机关进行房屋备案后的房号。
虽然两个业主的合同上的房号都是202,但实际上是两套不同的房子,陈先生所购买的房子在房管局的预售编号为202号,但在后期公安机关的备案编号则变为203号。售楼人员说,房屋的最终门牌号是以公安机关的编号为准的。房屋预售时的房号以及楼号都是暂定编号,购房合同中也有房屋坐落的明确平面指示图。
结果 小区物业愿意赔偿装修费用
既然房屋的预售编号和最终的备案编号不一致,那么小区物业在交钥匙的时候没有察觉吗?对此,该小区物业的一位客服主管表示,对于陈先生的购房合同的情况他们并不知情,而且交钥匙时也询问了陈先生。
在了解情况后,该小区物业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物业人员在交付钥匙的时候存在疏忽,没有仔细审验陈先生的购房信息。经过双方协调,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在陈先生提供自己的装修材料票据后,物业公司愿意赔偿陈先生的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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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陈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本报在9月2日就曾报道过郑州市民孙先生的类似遭遇,原因也是因为房屋预售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编号不一致(详见本报9月2日C04版)。
郑州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在受访时曾表示,业主购房合同上的门牌号只是临时使用,一般只起到确定房屋坐落的作用,公安机关的备案编号,会成为日后房产证上的正式编号。所以,为了防止出错,现在的购房合同上都会附带房屋坐落的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