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身边的事儿

  现年35岁的赵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出狱后,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整日无所事事的他逐渐把目光投向了家门口的一所大学。5月6日晚7时左右,赵某溜入了该校的食堂,四处搜寻一番后,赵某锁定了作案目标。他趁一名女生与同学扭头交谈的间隙,悄悄盗走了该女生放在桌子上的一部智能手机。

  随后,在赵某匆忙逃离作案现场时,被食堂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后经鉴定,被盗的手机价值人民币3200元。案发后,手机被扣押并发还被害人。

  据赵某事后交代,他发现不少学生随身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贵重物品,因此就动了盗窃的念头。而他之所以选择学校食堂下手,是因为高校就餐时间往往比较集中,学生大多挤在一起扎堆打饭,行窃不容易被发现。

  结果

  9月9日,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法院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提醒

  随着新学期的到来,各高校内的流动人员也多了起来。为此,校园安全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学校要注重加强校园内部的安全管理,加强内部安全巡逻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同时,在校学生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大一新生,往往携带有智能手机、手提电脑等贵重财物,更要注重妥善保管。要注意在教室、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随意搁置智能手机等贵重物品,不用装有上述物品的背包抢占座位,不让贵重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同时最好多备几把锁,手提电脑等闲置时最好锁进柜子里,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记者 张杰、路歌 通讯员 鲁维佳、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