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00年,65岁的通许县人潘安在郑州市做学生课桌椅加工生意,34岁的已婚女子陈小翠是他的同村邻居,在潘安的工厂打工。相处时间一长,潘安与陈小翠逾越道德红线,发生了男女关系,导致陈小翠怀孕了。
陈小翠怀孕后便回老家生活,次年生下女孩张华华。陈小翠的丈夫当时认为女孩系其婚生子,便与陈小翠共同抚养。
2014年春节,潘安回家与友聚会,酒后说出了张华华身世。陈小翠的丈夫闻讯把陈小翠打了一顿,并和她一起找潘安索要张华华的抚养费。潘安同意给付张华华0至18周岁的抚养费8万元,但以各种借口推托。
今年10月14日,陈小翠向通许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安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通许县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潘安按照协议约定给付张华华抚养费共计788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现该判决已经生效。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记者 张东 实习记者 学士 通讯员 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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