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街办纪委书记章永红说,他们了解到马某确实情况比较特殊。她举例说,20多年来,他家里盖房子、老人去世等,都没有请过客。但马某作为村主任,却要经常参加村里的红白喜事,每家过事,他都要随份子。

  此外,马某社交广泛又是做企业的,认识的生意朋友比较多。“我们也劝他把酒席往下压下,但他也好面子,说亲戚朋友多,压不下去,为了孩子的婚事,就算村主任不当,也要摆起来。”章永红说。

  余海军说,马某是10月20日左右报备的,由于酒席数量严重超标被拒绝。10月28日,马某拿着一封辞职信找到他,要求辞去村主任职务。

  “经过街办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已经停止了其职务。”余海军说。17日举办婚礼当天,他们街办并没有机关干部去参加婚礼,也没有人随份子。

  >>相关规定

  村干部也要受八项规定约束

  根据汉中市纪委、监察局2013年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领导干部在具体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严格控制宴请规模,举办筵席符合有关规定,不准设立礼柜;不准未按规定程序报告、未如实报告或超出报告事项而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余海军说:“马某入党一年多,虽然是农村干部,也参照执行这项规定,所以他的行为也要遵守党纪规定。”

  章永红说,马某虽然辞职了,但毕竟当过干部,思想觉悟应该更高,更应遵守八项规定约束。马某违反八项规定,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下一步,他们将要对其诫勉谈话,谈话的目的就是要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要给党支部和街办分别写出书面检讨。

  >>对话当事人

  我就一个儿子,真没办法

  华商报:儿子结婚前,你辞去村主任职务,两者是否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