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借助境内外账户,通过网银操作,完成人民币和美元的分开单独流转,看似境内资金在境内流动,境外资金在境外流动,资金没有发生物理性转移,但通过境内外的“对敲”平账的方式,实际上已经达到了为客户跨境转移资金的目的。

  南都记者获悉,因资金流动量大,赵某宜等其他犯罪团伙通常都会聘请专业会计,对每天的资金进出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制作电子版会计账。其中,杨某翔团伙的电子会计账显示,该团伙每日收益在5万元以上,最多一天达153万元,短短10个月就赚了2072万元。

  为了查清这个团伙的犯罪事实,专案组成员付出了极大心血。

  张辉告诉南都记者,“海量的数据导致一个E xcel文件就有近100M的大小,需要35000张A 4纸才能全部打印完,叠在一起近3米高。”

  为此,两个月时间,专案组30多名民警没放一天假。经过不懈努力,公安机关已查明“9·16专案”涉案金额达4100余亿元,打掉规模以上买卖外汇犯罪团伙8个,共打击人员30 3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 0人,移送外管局行政处罚203人。

  “假人头”背后资金暗流

  相比金华“9·16”专案,福建福清“余某和”地下钱庄案从技术上讲,要简单一些,但涉案面同样很广。2015年4月,公安部经侦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研判发现福清的“余某和”账户可疑交易情况,涉及交易账户28678个,累计交易金额人民币162余亿元,该账户资金交易规模巨大、交易对手众多,涉及多个省市以及境外个人。

  福建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刘文年告诉南都记者,福建经侦对这一线索高度重视,该案很快就交由福清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侦办。

  福清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祥春向南都记者介绍了侦破的经过。王祥春说,面对巨额交易往来,专案组首先针对嫌疑账户主人余某和身份展开调查。

  经查,余某和为残疾人,家属及亲友大多为农民,文化程度较低,无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的可能,且余某和账户的银行预留电话均已失效。初步判定,余某和账户是“人头账户”。

  专案组通过对涉及人员的包括账户预留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在内的所有基础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终于绘出“余某和”地下钱庄的概貌。余某和账户的控制人为林某兰。以林某兰为首的犯罪团伙,使用亲朋好友的名义在本地、外地多家银行开设大量账号或借用、租用、购买账号,操控着数以千计的账户进行非法外币、人民币兑换业务。

  也就是说,“余某和”、“余某恩”等账户,皆为该犯罪团伙操纵的“人头账户”。

  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小勇告诉南都记者,该犯罪团伙属于跨境汇兑类型的地下钱庄组织,系跨境收支两条线。境外分支钱庄,分布于香港、台湾地区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境内分支钱庄,则由各大大小小的钱庄组成,末端组织通过街头招揽客户、大额预订交易等形式,从个人的客户群中吸取资金。这些大大小小的钱庄间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勾结,互相拆借资金或共同为客户兑换外币,以非法牟利。

  据了解,目前已成功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打击地下钱庄有“意外收获”

  南都记者在浙江金华、福建福清两地采访时发现,由于大量赃款通过地下钱庄流动,往往发现一起就牵出“一串”,因而这两地公安机关在打击地下钱庄案时,均有“意外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