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离婚等问题生活不顺,64岁的北京人陈某(见大图)在早高峰上班时段,持随身携带的酒精、汽油等,在814路公交车上放火,致使部分乘客在逃离公交车时受伤,车辆被烧毁。昨天上午,陈某被控放火罪在通州法院受审。法庭上,陈某称他本来想去法院闹事,后感觉太费劲,就想“在车上点了得了”。
检方指控
六旬男涉放火罪被公诉
陈某家住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户籍地为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据指控,今年5月5日8时许,陈某因离婚等事不如意,遂随身携带事先准备的打火机、汽油、植物油等物,在乘坐814路公交车通过北京市通州区白庙检查站时,用打火机将汽油、植物油等易燃物点燃,造成公交车起火剧烈燃烧,致使部分乘客在逃离公交车时受伤、部分乘客的随身财物被大火焚毁。
经鉴定,车辆遇焚损失为28.7万元。陈某被当场抓获,作案工具打火机已起获并扣押。检方认为,被告人陈某在人员众多的公交车上放火,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陈某被抓获后,起初警方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检方移送审查,后检察院以放火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事件回顾
公交起火乘客跳窗逃生
814路是河北燕郊通往北京城区最忙碌的公交线路之一。事发当天早上正值上班早高峰时间,车上座位已经全部坐满,过道上也站着很多人。“当时车里非常拥挤,幸亏司机停车开门及时,我们才能都逃走。”提及事发经过,很多乘客至今心有余悸。
多名乘客回忆,纵火男子当天身穿黑色长袖上衣,藏蓝色裤子,背着一个双肩背包,一个人从燕郊开发区站上车。上车后,他坐在司机身后两排的位子上,靠着窗户。此时,乘客们大多都在低头玩手机,没有注意到该男子的异样。
当公交车驶入白庙南检查站超限检测通道时,车内后门附近突然开始冒烟。有乘客看到后惊呼“着火了!”司机一脚刹车,将公交停靠在路边并打开车门。乘客们争相逃离。仅20多秒,大火便包围了整个车身。
因火势凶猛,很多乘客都来不及带走包和随身物品,不少乘客跳窗而逃。还有目击者回忆,纵火男子在点火之前似乎喊了几声,内容没有听清,但感觉其情绪很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