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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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看到某人右手食指内关节有老茧时,判断此人已用枪多年,不是警察就是士兵,又或者是杀手;当看到某人的打火机上布满划痕时,判断此人将钥匙和打火机放在一起……这些神乎其神的推理常常出现在《神探夏洛克》这样的艺术作品中,描述的正是“私家侦探”的办案过程。而在现实中,我国的“私家侦探”可没这么神乎其神,他们不仅没有刑事案件侦查权,甚至没有被合法化,以“私家侦探所”命名的公司更是被法律明令禁止。近日,就有一名“私家侦探”因在帮人调查过程中触犯法律被刑事处罚。

  基本案情

  近年来,许多打着“咨询公司”旗号的私家侦探所“帮助”已婚女性打起了婚姻保卫战,为婚姻亮起红灯的女性提供婚外情调查等服务,但“侦探”的调查却会触犯刑法。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没收非法所得20余万元,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王某因发现其丈夫出轨而想要离婚,但是考虑到争取孩子抚养权、财产等方面的原因,希望可以搜集到其丈夫出轨的证据。后王某通过朋友推荐找到一家“靠谱”的本地私家侦探所,并通过微信与对方取得联系,希望侦探社能帮其查找丈夫的开房记录。2014年圣诞节前,在谈好5000元的价格之后,王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将钱转入对方银行账户,并将其丈夫的身份证号发给了侦探社工作人员。三四天之后,工作人员先是通过微信将丈夫的户籍、车辆照片发给了王女士,随后又将多张开房记录照片传了过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非法牟利从事“私家侦探”业务,先后接受多人委托,调查他人婚外情、个人行踪等,采取安装定位器、派人跟踪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00余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